原應于2023年11月23日中午14:00在松江區榮樂東路2279號310室開展的行政訴訟定罪聽證(南京賽曲新用料新材料技術有局限機構未行政機關報批構建內容壞境影響力文件資料,未經許可復工構建一案)因故自動停止,現合同解除聽證的理由早已驅除,該機關定2024年1月29日下午14:00在松江區榮樂東路2279號310室恢復原狀隆重舉行該案聽證。
特此通告。
2024年1月17日